想发横财,居然打起公路旁边安全护栏上的钢筋的主见。日前,漳平市法院一审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600元。
被告人颜某先后于本年6月7日、11日、12日晚上,驾驭厢式卡车到漳平市境内的梅水坑、华寮、厚福路段偷盗路旁边护栏的钢筋合计1140公斤,并将所盗的钢筋运至废品收购站销赃,获利1140元。2015年6月15日晚上,被告人颜某再次驾车到厚福路段偷盗公路护栏的290公斤钢筋时被大众当场抓获。经判定,被盗钢筋价值3575元。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4次隐秘盗取国家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记者康泽辉通讯员陈立烽俞玮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