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品质,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建议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22号)、《关于逐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0〕3号),治理工程质量安全明显问题,增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了2020年第三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带队第三方辅助巡查机构,于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8日开展了辅助巡查,覆盖了全市11个县(市、区),共检查房屋建筑项目44个(这中间还包括4个“回头看”项目)、起重机械46台,下达安全风险隐患/质量上的问题记录24份。本次巡查内容总项数5342项,符合项总数5084项,全市平均符合率为95.2%。
从巡查情况看,各责任主体能够较好尽职履责,行为总体基本规范,大部分受检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安全生产形势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但企业之间、项目之间的管理上的水准还存在比较大差异,部分工程质量上的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未得到一定效果排除,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根据相关要求使用合格的建筑机械设备,部分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未得到根本改善。
(一)质量方面:混凝土存在蜂窝、夹渣等质量缺陷,观感质量差;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端部不平;卫生间防水上翻高度不契合设计要求;窗台梁钢筋直径、数量不符合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现场安全方面:模板支撑局部缺少纵向、横向水平杆,缺少剪刀撑,模板支撑与外脚手架架体连接;外脚手架连墙杆设置数量、间距不符合实施工程技术方案要求;配电箱、用电设备未做接地,配电箱内缺少系统图,现场存在“一闸多控”问题;基坑边坡坡度不满足基坑设计的具体方案要求;脚手架在转角处缺少立杆,缺少卸载钢丝绳;部分楼层缺少临边防护。
(三)起重机械设备方面:塔吊避雷设施不完善;个别塔吊急停按扭损坏,启动按扭缺失;个别塔吊限位器未调试;施工升降机楼层平台与吊笼之间间隙过大,底部缓冲装置未固定;施工升降机的吊笼门联锁装置失效。
(一)严格做好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要格外的重视辅助巡查察觉缺陷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逐一复核销号。对于隐患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按程序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实施处理处罚。
(二)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针对辅助巡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本辖区工程质量安全薄弱环节,切实强化质量管控,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提升日常监督管理效能。
现场施工安全:模板支撑一层顶板模板支撑局部缺少纵、横向水平杆,局部缺少剪刀撑。
1.基坑支护与方案不符(方案放坡1:0.8,现场为1:0.5,未设排水沟);
工程实体质量:15层西楼间剪力墙13层3轴/B-C轴剪力墙存在蜂窝、漏振、夹渣等缺陷。
2.施工电梯:吊笼顶部护栏缺失;楼层平台与轿厢底部间隙过大;底部缓冲装置未固定;楼层平台脚手架干预附着围栏门机械联锁失效;吊笼主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
工程实体质量:西楼梯间梯板存在施工缝夹渣、位置不合理等缺陷(位置3层、4层、6层、7层)。
2.悬挑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未加设卸荷钢丝绳;开口端无横向斜撑,未加设连墙件;
现场施工安全:七层东侧硬质防护需固定;操作层(九层)处围护脚手架平网绑扎不严密。
工程实体质量:西电梯井基坑有9根底皮筋伸入主楼筏板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规范规定。
工程实体质量:二层窗台梁钢筋直径、数量与设计不符(设计为4根Φ12,实际为2根Φ10)。
1.临时用电:总配电箱重复接地未有效连接;电缆线工作芯线少PE线,设备未接PE线.模板支撑:楼梯处立杆坐在木板上,不符合方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