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建设交通局、住房建设局)、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执法机构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安全规范标准的行为,问题和隐患突出。根据 《关于推行岳阳市建筑工程管理红、黄牌警示公布办法的通知》(岳建发〔2016〕30号)要求,现将我市今年5-10月份被红、黄牌警示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公布。被公布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格外的重视,按照有关要求严肃认真进行整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岳建发〔2016〕30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跟踪监督执法和督促整改工作,我局将在后续各项质量安全督查中进行督查督办。
1、对施工过程中应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未发现,并在我站监督工程师提出整改意见后未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中标项目经理未到位履职,且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存在问题被责令整改
1、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资料不全,滞后,缺失等问题被监督机构多次责令整改。
1、外脚手架防护不到位,剪刀撑未连续设置,连墙件不足,安全网破损严重,安全通道、临边防护、,脚手架层间防护不到位;
3、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物料提升机未检测合格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维护保养流于形式;
1、场地硬化、土方覆盖、材料堆放、安全通道等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未及时整改;
1、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上的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及施工公司具有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未进行复查。2、安全验收程序的执行和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3、在2018年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1、监理部无总监巡查记录、监理日志不全。2、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上的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及施工公司具有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未进行复查。3、安全验收程序的执行和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行为。4、在2018年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我站监督员抽查发现:实施工程单位提供的2018年5月25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意见中总监签字不真实,存在他人代签现象,履职不到位。
2018年6月5日我站依规定对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评定,在考评过程中发现:1-14楼#1/22~1/M轴、1-18#塔楼1/22~轴、23~轴、23~轴梁截面尺寸为500*1200mm,1-18#塔楼24~轴梁截面尺寸为500*1300mm、1-18#塔楼23~轴梁截面尺寸为650*1200mm的模板支撑系统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工程单位未编制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擅自施工。
2018年6月5日我站依规定对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评定,在考评过程中发现:1-14楼#1/22~1/M轴、1-18#塔楼1/22~轴、23~轴、23~轴梁截面尺寸为500*1200mm,1-18#塔楼24~轴梁截面尺寸为500*1300mm、1-18#塔楼23~轴梁截面尺寸为650*1200mm的模板支撑系统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工程单位未编制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擅自施工。
2018年7月16日监督员复查发现,我站于2018年7月10日对该项目下发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因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工程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总监未进行复查就签署了同意复工意见。
我站于2018年7月10日对该项目下发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2018年7月16日监督员复查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工程单位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1、5#楼十四层支模系统只有二道水平杆,无扫地杆,立杆间距过大,自由端高度过高,部分顶托内主梁根数为1根,采光井支模架立杆间距过大,水平杆缺失,整体稳定性差。
2、脚手架首层立杆工字钢落在地下室顶板后浇带处,无加固方案且底部加固支撑不到位。
3、悬挑式脚手架锚固环无丝扣外露,前端锚固环未用木楔楔紧,悬挑工字钢落在阳台处无设计核算意见书。
4、下发的监理通知单未闭合,大部分实施工程单位未回复,未采取任何处理解决措施,并未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场文明施工不到位,临时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等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监理单位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仍未整改到位。无企业对项目管理痕迹。
现场文明施工不到位,临时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等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监理单位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仍未整改到位。现场无项目经理带班作业记录,项目经理签字均为代签。
3、总监张伟自2018年8月14日变更至今,未召开监理例会,未提供对应监理例会记录。
1、施工现场起重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高处作业等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
2、现场重大危险源识别错误,重大危险源施工无项目经理带班作业记录,项目经理履职严重不到位。
1、安全监理细则内容中重大危险源识别错误(悬挑钢平台、施工现场的防火防毒、临建设施的搭设和使用未识别)。
2、20#楼基坑开挖深度现为5.3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未进行专项开工条件审查、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下,现已一次性开挖至底;监理部未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未及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文明施工不到位,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在施工场地外;公益广告张挂不整齐、不美观。
2、文明施工不到位,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在施工场地外;公益广告张挂不整齐、不美观。
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钢筋焊接未取检测合格报告,擅自封模进行混混土浇灌,未履行项目经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