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氮氧化物减排两类重点任务,《太原市2024年臭氧削峰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全力阻击看不见的臭氧污染,打响夏季蓝天保卫战。
我市明确了全力攻坚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通过严格管控,有实际效果的减少臭氧生成。
重点区域为:全市六城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清徐县经开区,以及其他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同一乡镇及毗邻乡镇交界处同行业超过10家)。每年6月至9月为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期,我市将紧盯10时至17时这一臭氧污染易发高发时段。
工业企业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将成为重点监管行业。其中,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焦化、化工、炭黑、工业涂装、汽修、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沥青拌合等;各类中大型建筑物外立面喷涂、路面沥青铺设、道路划线、栏杆粉刷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钢铁、水泥熟料、火电、焦化、垃圾发电、燃煤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等。
重点行业间歇式涉VOCs工序企业将错时错峰生产,避开9时至18时(阴雨天除外)的高温时段。《方案》提出,满足以下3种条件之一的凭相关证明经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审核后,豁免错峰生产:(1)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全面低于10%的工序,且现场管理规范的,该工序予以豁免;(2)在同一个生产线内,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涉VOCs原辅材料全部完成替代,VOCs含量均符合低挥发性有关要求,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稳定达标且现场管理规范的,该生产线)企业全厂(或某一生产线)废气收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采用RTO、RCO、CO、TO等高效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的,该企业(或该生产线)予以豁免。
使用活性炭处理工艺的企业要按时换活性炭,未完成活性炭更换的实施全时段错峰,更换完毕方可复产,复产后执行夏季高温时段错峰生产要求。
全市石油化学工业、合成树脂以及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个的工业公司和储油库,按要求周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并对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报备泄漏检测与修复报告。从6月起,我市将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的方式对相关企业LDAR工作开展情况做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间、频次、标准开展LDAR工作的,无组织排放严重,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焦化、煤化工、制药、农药等化工行业企业要合理的安排检维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6月至9月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
为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方案》提出,6月至9月,要组织并且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擅自拆除天然气货车三元催化器、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车载诊断系统(OBD)功能等行为,路检路查车辆比例达到全市柴油和天然气货车保有量的25%。同时,清理辖区内未编码登记在用机械,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
对全市储油库、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和环境敏感区范围内加油站,将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对全市运营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情况做调查摸底,并督促各车主单位(个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开展车载油气回收装置泄漏检测与修复,未取得合格检测报告的依法不可以从事油品运输。
为减少餐饮油烟,6月至9月,我市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单位每月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洗涤;加大露天烧烤问题高发区域和群众反复投诉问题点位的执法力度,严禁在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引导其他区域露天烧烤商户入室入场规范经营。
在汽修行业也将开展专项整治。除使用RTO、RCO、CO、TO等高效处理设施的汽修厂(4S店)外,每日9时至18时(阴雨天除外),汽修厂(4S店)停止调漆、喷烤漆、烘干/晾干作业。同时明确,对未严格落实错峰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简陋低效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业整治。
在城市管理方面,常态化对主次干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实施冲洗、洒水、喷雾等降温降尘作业(阴雨天气停止作业),弱化臭氧生成条件,降低颗粒物污染,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6月至9月,六城区、开发区合理的安排各工地露天焊接、中大型建筑物外立面喷涂、路面沥青铺设、道路划线、栏杆粉刷等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晴朗天气下,每日9时至18时)作业。在臭氧重污染预警期间全天24小时停止作业。
为应对臭氧污染,我市将开展大气环境非甲烷总烃监测、VOCs组分监测,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达到未来7天臭氧污染级别预报能力。同时,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发布臭氧污染预警,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缓解臭氧污染程度。
我市还将制定臭氧污染差异化管控清单,结合空气质量改善需要和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在预判即将发生臭氧污染时,根据污染级别发布调度令,指挥调度臭氧重污染天气应对。
市环委办将每周在《太原日报》公布综指、颗粒物、臭氧等重点指标排名,对连续恶化的予以通报、约谈;每月通报各单位重点工作进度及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臭氧超标严重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专项督查,并计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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